南京购房政策再度收紧!外地人买房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2021-07-06 14:58:39    来源:互联网

7月2日,南京出台新规,外地购房人无法通过学历等条件开具主城普通购房证明!南京购房政策再一次收紧!重点调整如下:

南京购房政策再度收紧!外地人买房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除六合、溧水、高淳外,非南京户籍买房人开具南京普通购房证明,必须提供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的证明(不可补缴),此前通过学历或者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开具普通购房证明的方式行不通了!

根据最新政策,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符合人才购房条件,开具人才购房证明

2、提供近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

3、南京

注意:通过人才购房证明买到的房子5年内不得转让,因此买房人在开具人才或者普通购房证明时,都需要留心。

南京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卖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定三方居间和同,然后到国土局查档,交付定金。当买卖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署了《三方交易合同》(即中介公司提供的本公司的二手房的买卖交易合同,有三方均需签名的〕后,应同时到国土局查档。此举的目的是为买房及中介方防范交易风险而作的。因为如果卖方出来交易不实行为,很有可能会出现交易纠纷。在这个签约的环节,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如果卖方权利人只有一个人名的话,中介和买房应弄清此人是否已婚,如果已婚,其卖房行为是否得到其配偶的同意支持,如果是的话,应由夫妻同往签署,如果另外配偶一方未能亲自到达共同签约,最能是签约人能同时出示配偶的亲笔授权书,这样防止婚内财产私自转移导致交易最终不能成交的情况发生。不然,中介方要承担把关不严,未有尽职尽责的责任,买方很有可能会损失定金,甚至是首期款等。

2、在中介交易实务中,通常会出现因为急于签单,而未能取得该物业另个一个未在房产证上登记姓名的人的书面授权书而促成三方交易。一旦出现权利人另外一方并不同意出售此物业而导至向法院诉讼后,法院会宣布此合同无效的,买方就有可能带来无心的麻烦和金钱损失。


责任编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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